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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我的前任扛刀追了三条街。

我前任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长明宫宫主,生得眉眼狭长面若好女,两年前刚到京城就被我一棒子打晕抬进公主府调戏了三个月,腻味了便又派人将他给送出了府。

可没想到我只是平常发挥吃了不认账,他却情字当头碰了便不想走。

临行那日他白衣飘飘,艳丽如花的眉眼死死盯着我,而我漫不经心地靠在门上欣赏着刚做好的蔻丹,语重心长道:“少年,一辈子很长的,我们只是玩玩罢了,不要当真。”

路行重沉默片刻,却是微微一笑,顿时春色迤逦:“原来如此。”

忘了说,长明宫是江湖有名的魔教,最喜欢拿尸体练蛊,所以他那日差点掐死我。

窒息间我拼命挣扎,他双眼泛红地凑近我耳边,轻声细语的呢喃:“我杀了姐姐,然后把姐姐练成蛊好不好,这样姐姐便一辈子都不会抛下我了。”

路行重这人不能处,明明说好了好聚好散,他偏要死缠烂打,一言不合就要弄死我,活脱脱一个病娇。

想我这么多年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头一次踢到这么块铁板,每天醒来窗前堆的都是路行重爱心满满的蜥蜴蜘蛛蛇,差点吓得精神萎靡。

恰逢我的发小宋欢成亲,众人欢天喜地闹洞房时只有我愁得抱着酒坛子哼哼唧唧,将事情一股脑儿地说给了她去。

她穿了一身大红喜服,将过于英气的眉眼晕染出了几分柔和,掀了盖头豪迈地抱着个酒坛子听我诉苦,反观她那清俊如竹的夫君,只敢拿着小酒杯一口一口的抿,姿态优雅清贵。

酒气醉人,她不顾形象地靠在我肩头语重心长:“要是从前,我高低帮你废了他,可现在不一样了。”她看向不远处的硕长身影,眼中盛满清亮微光。

“我有夫君了,得顾家。”

宋欢是当朝将军嫡女,从小便会耍刀弄枪,京城里的公子哥没有一个能打得过她,打小出了什么事情也是她替我出头。

我是父皇最小的女儿,生来便是大周的掌上明珠,敢欺负我的人身份品阶都不低,但宋欢说上就上,三两下就把那些人打得满地找牙。

我们两个吵吵闹闹了二十多年,明明说好谁先脱单谁是狗,可她却被叶阁老家的小儿子给迷得七荤八素,二话不说就跟着上了花轿。

满堂喜色里我抱着她哭得稀里哗啦,眼见新郎官脸色越来越黑,宋欢只得长话短说:“阿云,你过了年就二十五了,人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好歹也得找个伴儿啊。”

我拽着她喜服的衣角死不撒手,手指却被她一根根狠下心掰开,眼睁睁地看着她和夫君手牵手笑着进了洞房,我只得胡乱摸了把眼泪,重新抱起酒坛子一口一口的闷。

我一人喝干了三大坛酒,醉得厉害,迷迷糊糊随便摸了间房就倒下了,哪里还顾得下躺倒后的那一声闷哼?

结果就是第二日一醒来,我便惊恐地抱着被子和身边那人大眼瞪小眼,只觉得天翻地覆。

绿地大红花这样色的艳俗花纹,显得那人一张丑脸在大红花的映衬下更加狰狞,我感觉自己差点尖叫。

想我卫卿云,大周娇宠的小公主,从出生起身边环绕的便都是翩翩如玉佳公子,从来还没有受过这种耻辱。

他丑到什么程度呢?一张脸上面五官跟被狗嚼了又吐出来一样,歪鼻斜眼形容猥琐,我感觉我多看一眼都是罪过。

更可怕的是,如今那张脸上还做出一副眼泪汪汪的模样。

我强忍住将隔夜饭吐出来的冲动,试探着朝那人开口:“请问……”

那人闻言浑身一颤,嗷得仰天一嗓子将我嚎得虎躯一震。

门突然被人大力一脚踹开,然后床帐也唰的一声大大拉开,明晃晃的日光刺得我眼睛一疼,等再反应过来时我便看到了宋欢震惊的面容。

身旁那位仁兄反应更大,一米八几一小伙抱住宋欢哭成了个一岁半的狗:“妹妹!她……她……”

未尽之言更加引人遐想,宋欢雪亮的目光唰的一下就看了过来,我深吸了口气,艰难道:“你听我解释。”

“阿云。”宋欢也深吸一口气,却是朝我竖起了一个大拇指,敬佩道:“原本我以为你说要调戏完全京公子的豪言壮语是假的,没想到如今你连这玩意儿都能下得去口,我敬你是条汉子。”

我摇头想拒绝,刚刚还趴在宋欢身上嚎得撕心裂肺的仁兄顿时便止住哭声,阴森森地看了过来,对我扬起了拳头。

武力值悬殊太大,我不得不忍气吞声地将话吞回去,吩咐馒头将消息封锁,谁敢说出去我就活埋了谁。

然而我还是低估了京城众人的八卦程度。

不出三日,我在宋欢婚宴上抢了个丑八怪的事情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京城,据说那丑八怪天天在家里扯着麻绳要上吊,哭着喊着要我负责。

京城百姓笑得好大声,说我个棒槌终于有人收拾了,根本就不具有良好公民该有的一点同情心。

馒头拿着铲子尽职尽责地问我要埋哪个,我心如死灰,制止了跃跃欲试的她,说不必了。只能跑去又抱着宋欢的腰拼命嚎:“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个玩意儿,太丑了。”

宋欢怜爱地摸着我的脑袋安慰,说那是她庶出的兄长,因为容貌奇特所以一直养在外边,前几日特地赶回来参加婚宴,没想到把自己给搭了进去。

“而且……”宋欢顿了顿,看向我的视线格外的意味深长,“据他说,那夜是你……”

“如果。”我抹了把鼻涕,泪眼汪汪地打断她:“我是说如果,这种事情能用钱解决吗?”

我打定主意吃了不认账,可宋欢摇摇头,表示爱莫能助:“这种事情你应该去跟太后说。”

这件事情不出意外也传到了我母后耳中,据掌事姑姑转述,她当天高兴地吃了三碗饭,然后看到宋朝画像时三天没吃下饭。

宋朝就是宋欢庶弟,那位丑得惊天动地的仁兄。

母后将我叫进宫,用怜爱的眼神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喃喃自语:“看着也没啥毛病,这孩子眼神咋那不好使呢……”

我的婚事一直是她的心病,名声没臭之前我出身尊贵又美貌非常,求娶的人可谓是络绎不绝,可我一个也没答应,而是跑去南风馆一掷千金买了十个男宠。

朝臣们纷纷上书指责,而我丝毫不以为意,说既然男子能三妻四妾,我又如何不能?

当初我母后气得十天半个月没召见我,但如今她拿着宋朝的画像表情狰狞的认可了我当年的所作所为。

怪我太天真,以为事情会有转机,结果母妃直接大手一挥写了个赐婚圣旨,并贴心地把我送出了宫。

她语气里十分无奈,说:“孩啊,要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我从前调戏美男都是亲亲摸摸,根本就没有真刀实枪上过,所以也没啥把柄。宋朝只是在一张床上一起睡了一晚上,就被逮着八卦满天飞,宋老将军更是逢人便哭诉他儿子的清白,一众流言蜚语把我母后搞得压力山大。

人老了就格外注重养生,母后已经被这事愁得好几天都茶饭不思,难以入眠,为了自己的健康长寿,她便打算忍痛割爱,牺牲一下我的幸福。

出宫时下了点小雨,我抱着圣旨仿佛抱着一块烫手山芋,想到自己将来要和那丑八怪生活在一起朝夕相对,不禁悲从中来。

可才悲到一半,我便看到了撑着油纸伞缓步而来的路行重,他依旧是一身白衣,邪气上挑的眼紧紧盯着我,当真美人如画。

然后美人微微一笑,掏出了身后的大刀,刀尖明晃晃地朝我劈来。

我见事情不对拔腿就跑,路行重在身后扛着刀穷追不舍,声音在雨中阴森森的响起:“看来还是我对姐姐太好了,不然姐姐怎么会跑到别的男人床上,我还是把姐姐杀了,然后再练成蛊好了……”

他追了我三条街,眼见那刀尖离我头顶还有三寸,突然一把雪白长剑斜刺过来,直接挑飞了路行重手中的大刀。与此同时一个高大挺拔的黑衣身影从天而降,面上被一个铜制面具严丝合缝地挡住,只露出一双幽深似潭的眼眸。

这情景让我有片刻恍惚,可突然那人对我抛了个媚眼,粗哑嗓音含春带媚:“公主。”

我直接虎躯一震,也认出了这是宋朝的声音,毫不犹豫地就往旁边挪了两步。

细雨如丝,打湿了路行重的一身白衣,他不知从哪里又掏出把刀,刀尖跟他的笑容一样森寒:“竟然是姐姐的夫君,那当然得剁了喂狗。”

语气温柔至极,说出的话也令人不寒而栗,我在旁边忍不住叹了口气:“你说这孩子入什么不好偏要入魔教,学什么不好偏要学杀人……”

二人谴责的目光齐齐刺过来,我立马改口:“还有我干什么不好,偏要去招惹这纯情孩子,只是在一起吃了几顿饭就对我情根深种。”

我话音刚落,刀剑相交的声音便骤然响起,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在雨中纠缠不休,招招都是把对方往死里整,我见状猫着腰想跑,一把匕首便嗖的一声盯在我眼前,斩断了我额前散落的几根发丝。

与此同时宋朝的声音轻飘飘传来,暗含警告:“公主想去哪里?难道不想看着为夫帮你宰了这个奸夫?”

我闻言立马抱头蹲下,心酸的想千错万错还得是我的错,怪我天生丽质难自弃,竟然引得那么多人为我争风吃醋。

他们两个都是武功高强之辈,一打就打得天翻地覆,难舍难分,从白天一直打到黑夜,我淋着雨在旁边蹲麻了腿,成功感染了风寒。

宫里太医一把年纪了还得颤颤巍巍地抖着手帮我把脉,看过来的眼神宛如我是个智障:“都那么大个人了,看到下雨咋还不会往家里跑呢?”

我吸吸鼻涕,即使裹在被子里也是很倔强的那个:“因为爱情。”

太医开了方子,馒头亲自在门口支了个炉子煎药,还贴心地帮我掖好被角拉起床帐,让我睡个好觉。

门外团团围满了大内高手,连只苍蝇都放不进来,更别说路行重和宋朝那俩二货。

正当我打算美美的休养一下时,床边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随即一个脑袋鬼鬼祟祟的探进来,朝我露出一个讨好的笑:“皇姐。”

我抬手就给了他一个巴掌,指向门外:“滚。”

敢打天子的全大周上下应该就我一个,可卫景川丝毫没放在心上,轻车熟路地抱住我胳膊就开始拿脑袋往上蹭:“皇姐我错了,你暂且再忍几日,等我搞定长明宫路行重就不能来烦你了……”

他狗皮膏药一般黏住就甩也甩不掉,和我相差无几的精致脸上满是撒娇讨好,我却是咬牙切齿,放低声音道:“那你就应该去告诉路行重,那调戏了他三个月叫他茶饭不思的王八蛋不是老子,是你!”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

长明宫虽然是江湖门派,但近几年行事越发狠辣,而且根据探子来报,路行重好像还跟北齐王室颇有渊源,卫景川思来想去,便打算寻个由头将人绑了套套话,顺带再寻个机会剿灭长明宫。

北齐与大周素来不和,背地里经常小动作不断,我表示理解,转头便将在街上转悠的路行重一棒子打晕扛回了公主府。

我强抢民男已经是家常便饭,把人光明正大扛回去也不会太引人注目,顶多被人在背后恶狠狠的啐一句禽兽不如。

之后我便兴冲冲跑去去江南游玩了三月,再回来时便发现卫景川这货不知道干了些啥,直让路行重念念不忘,还一口咬定我就是与他共处一室了三个月的人。

身为一个品性正直的公主,我连续经历了两年的精神折磨都没将这事给吐出去。可这次不一样,这次路行重凶神恶煞的是真他娘想要我命。

卫景川自知理亏,留下一大堆补品赏赐后就麻溜地滚了。让我一个人心事重重,躺床上一病就是半月。

期间我府上的男宠卯足了劲的给我送药膳点心羹汤,每一个我都信誓旦旦的告诉他们我一定会连汤带渣全部喝完,但转头我就全部放在了地上,导致宋欢来看我时差点就将脚边的汤碗给全部踢翻。

宋朝带了个面具跟在她身后,毫不客气的一脚一个碗,直接踩满了遍地的碎瓷片,我指指门外,冷静的让他滚。

他骄傲仰头一哼,语气里止不住地得意:“我可是太后娘娘钦点给公主的驸马,生是公主的魂死是公主的鬼,公主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叫深情,但从这货口中吐出来那叫不要脸。我矜持地扭过头不打算看他。

宋欢好笑地看着我们,但不一会儿却叹了口气,将手中的明黄色圣旨朝我抖开。

“阿云呐,你的好日子怕是要到头了。”

圣旨是我母后写的,角落里还盖了凤印,可上面所有字连在一起,就像个晴天霹雳一般朝我劈来。

我母后年轻时候就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一辈子循规蹈矩惯了,而我则生性张狂放浪,生平爱好就是调戏美男,好几次都差点把她气到当场升天。

前些日子终于逮到个机会帮我赐了婚,虽然人是丑了点,可在她眼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关了灯啥都一样。

婚事好不容易解决了,接下来要整治的就是我的作风问题。

圣旨是她亲自派人送到宋府的,上面说既然我与宋朝不日便要缔结婚约,更应当修身养性,扫浊去尘,还让宋朝当监工,要我把府上的所有男宠一个不落的送出去。

我抱着枕头痛哭流涕,宋欢不知何时已经溜了,徒留宋朝站在床前温柔体贴的给我递帕子,面具下笑意盈盈。

“殿下别难过。”他嗓音粗哑,语气却温和不已,“以后有宋朝一人伺候你便是。”

我想起他面具后的那张丑脸,翻身下床就要跑,却被他拎着领子按在原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男宠陆陆续续的站了满院,宋朝将人一个个看过去,意味深长的感叹道:“公主这些人都长得不错,也难怪公主每天乐不思蜀。”

我闻言连忙挺直脊背倔强的进行抗争:“看在人都比你好看的份上,能给我留两个吗?”

他冷笑一声,明明没说话,我却好像听见了做梦两字。

小厮抱了两箱白花花的银子站在一旁,宋朝清清嗓子,负手道:“公主不要你们了,一人领点银子赶紧滚蛋。”

我震惊于他的粗俗,底下众人却惊喜于这个结果,纷纷眉开眼笑的排队领钱,而笑得最开心的几个前几天才甜甜蜜蜜的跟我表衷心,说公主貌美如花举世无双,他们就是死了也不愿意离开我。

馒头看着我麻木的表情,忍不住出言安慰:“殿下别伤心。”她瞥了一言宋朝,闭眼咬牙道:“再不济还有驸马陪着你。”

我麻木的嗤了一句:“呵,男人。”

待领完银子的散去后,院子里也只剩下了零零散散的几个,气冲冲的上前跟宋朝叫板:“我们辛苦伺候了公主这么久!陪她夜夜笙歌吃喝玩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几个破银子就想打发了我们,简直就是做梦!”

夜夜笙歌四字极其辣耳,宋朝眼神凌冽如刃般扫过来,我吓得浑身一颤,连忙义正言辞道:“你们能不能不要造谣,本公主一向洁身自好,为驸马守身如玉,不要想着区区几句话就能这样污蔑本公主的清白!”

馒头和其他小厮看我的眼神极其的不忍。

相比之下,宋朝就理性了许多,他温柔的询问了管家京城最荒的寺庙位置,然后将人用麻绳一串绑起,像犯人一样把人拉在马车后面,打算亲自将人送去清修。

京城最荒的寺庙在白凤山,名字不错,但山里鸟不拉屎荒无人烟,宋朝一个人去还不算,非要把我一起拉上,山路摇摇晃晃直颠得我胃里翻江倒海,刚下车就吐了个昏天地暗。

期间宋朝帮我端茶倒水,捶腿捏肩,动作一丝不苟,贴心程度让馒头自愧不如。

待我喘匀了气,他却冷不丁抛出了一个问题来:“刚刚我发现殿下的男宠都具有一个特征,都是一样的长眉入鬓,双眼含春,身姿修长若竹。”他抬头与我四目相对,眼中盛了一泓幽泉,仿佛能照映出我心底最深的秘密。

“是为了思念谁吗?”

山风呼啸而过,两边树叶沙沙作响,我若无其事的别开视线,一言不发。

虽然我的确是在思念谁。

我思念的人叫宋秋意,在九年前,他是宋欢从小引以为傲的兄长,大周最俊朗的少年郎。

宋家世代为将,宋秋意便也从小习武,十六岁时便能独自带领宋家军平定边关战乱,回京时银枪白马的肆意风流,让京城大半个姑娘都忍不住红了脸。

贵女们站在楼台上争相给他丢帕子绢花,可他一个也没接,而是轻点脚尖飞身踏入我所在的雅间,俊朗面上桃花眼熠熠生辉,直直朝我看来:“在下行军路上待久了有点渴,能不能跟公主讨杯茶吃?”

众目睽睽下,我用扇子挡住大半边烧红的脸颊,含笑回道:“本公主的茶可不是你想吃就吃的,不知道小将军用什么来换?”

他不答,只是笑盈盈的将掌心向上朝我缓缓张开,露出里面一支栩栩如生的莲花发簪,花瓣粉嫩剔透,簪身莹润,与他身上的冷硬铠甲格格不入。

“在下身无长物。”他朝我单膝跪下,眉眼间携着京城独一份的春色,一字一句道:“只有一颗喜欢公主的心还值点钱,不知道公主要不要?”

少年独有的清朗嗓音响彻心间,我慌乱的用扇子挡住眼睛,羞的无处安放,过了许久,才只声如蚊呐的说了一句好。

那根发簪在之后被我放入妆奁束之高阁,馒头疑惑的问我怎么不带,我垂眸在帕子角落绣上一枝梨花,温和笑道:“越是喜欢的,在心中就越是珍贵,便越是不敢染指半分。”

所以我一直不敢表明心意,大周最骄傲的公主在喜欢的少年面前愣是成了一个大气也不敢喘的呆木头,直把宋欢急得抓耳挠腮。

当知道我们在一起后,她心里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跑到我面前将宋秋意从前的丑事竹筒倒豆子般全说给了我听。

她说:“我哥他老早就喜欢你了,一直偷偷摸摸的让我代他送东西,还悄悄在房间里画你的画像,可还不准我告诉你,你也不许我告诉他,这么多年,我都快憋死了,他那日送你的发簪,还是他自己做的呢,手指都划破了好几处。”

“如今挑破了多好,日后你们成亲,你就是我嫂子,这样我俩也可以永远在一起,老了也能在一起玩。”

她兴奋的勾着我的肩膀跟我说了许多,最后她侧头看向我,含笑认真道:“阿云,我哥就交给你了,你们可要好好在一起啊。”

我笑着说好。

几乎人人都因为我们在一起而道喜,连我最小的妹妹知道了都会奶声奶气的对着我夸一句郎才女貌,母后更是早就替我备好嫁妆,只等着宋秋意来替亲。

可是宋秋意死了,死在了永和四年,大周与北齐的战场上。

在他出征前,我还一跪一叩的去城外寺庙虔诚的求了平安符,亲手替他佩在腰间,当时少年将军狠狠将我搂进怀中,微微上挑的眼里不羁又放纵,但语气却温软如三月春风。

“阿云真好,我真想现在就把你娶回家做夫人,与你一生共白头。”

可平安符骗了我,他也骗了我,在战场上被敌军一箭穿心,尸体被千军万马踩踏成泥,湮入黄沙,连一丝一毫的念想都没有留给我。

部下收敛了他的衣物,装在棺木里运送回京,全城百姓自发相迎,独独我一个人没去,呆在寝殿里不吃不喝的睡了三日,宫人们站在门口面面相觑,但没有一个人敢进来劝我。

到第四日时,宋欢闯了进来,她满脸憔悴,身上还披着麻衣孝布,可还是死死按着我,将点心捏碎了塞进我的口中。

她的语气很平静,仿佛那个差点将我噎死的人不是她一样:“阿云,人就这么一辈子,你就这样跟我哥去了不值当,你要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的活着,没准就将他气活了呢?”

这话说的有几分道理,于是我起身唤人梳妆打扮,大张旗鼓的去京城最大的南风馆一掷千金点了十个小倌,每日便是寻欢作乐。

宋秋意的棺椁抬着从搂下经过,哭声一阵阵响起,我充耳不闻,只是待送葬的队伍远去后,将人全部赶了出去,躺在软榻上坠入一个沉沉梦里。

梦里我走在京城长街上,暮色四起,灯火从远方陆续亮起,身边行人欢声笑语的走过,我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突然便有一个人拉住我的手将我带出了人群。

我抬头一看,少年一身银甲落拓,笑意盈盈的看过来,眼中映着璀璨灯火,夺目至极。

随后他轻声开口,语气带笑,却又似是遗憾般道:“阿云,我真的很想看你穿嫁衣的样子。”

当时已是深秋夜里,宋秋意的衣冠冢已经立在了宋家祖坟,我于梦中醒来,终于在想起少年面容时泣不成声。

因为我知道,从那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埋葬于沙场起,我便一辈子都不会再有穿嫁衣的机会了。

听完所有故事,宋朝指尖微动,却是沉默良久一言不发。

他面具后的黑眸里带了几分难耐,不自觉间便带了几分故人的模样,嘴唇紧抿片刻,但还是问道:“为何在如今告诉我这些?”

马车碾过石子阵阵颠簸,我身体一歪,顺势扑进他怀中,感受着他一刹那紧绷的身体,却是笑了。

随后我凑在他耳边,温和着语气一字一句道:“因为你快死了。”

话音刚落,破空之音便突然响起,宋朝抱着我就地一滚,他刚刚还待着的位置顿时就刺进来一根闪着寒光的箭簇。

趁着他愣神,我一把推开他迅速跳下马车,那些男宠已经挣脱绳索,此刻手握刀刃,纷纷往宋朝所在的马车冲去。

馒头冷静的站在我身后,看向众人之间那道游刃有余的黑影,忍不住赞道:“宋公子身手不错。”

我侧头看去,宋朝一袭黑衣立于刀光剑影之间,因为覆了面具所以看不见神色,一把尖刀从斜后方刺入,他堪堪避过,手中剑身狠狠打在那人身上。

人人都想置他于死地,可他却不伤一人,只是将他们打晕,我平静的接过身后人递过来的茶水饮下一口,轻轻咬住舌尖迫使自己清醒。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我想嫁的只有宋秋意一人,其余人的性命在我这里都如同蝼蚁一般,可母后圣旨不可违,于是我只能杀了他。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在众人围攻下他渐渐力竭,动作渐渐便有些吃力,一人眼尖看出破绽,手中刀剑毫不留情的刺过去,却是一把挑开了他脸上面具。

秋风渐起,金黄树叶零落成泥,其余人面带遗憾的齐刷刷放下刀剑,那人顿时高兴的手舞足蹈,兴奋的冲我大叫道:“殿下,我拿下他的面具了!”

我充耳不闻,只是看向杵剑而立的宋朝,片刻后,他缓缓的抬起了头。

不是醉后醒来的那张丑陋面容,这张脸堪称俊美至极,长眉入鬓,眼若含春,可与从前不同的是,一道刻骨伤痕从他额角蔓延而下至嘴角,宛如无瑕美玉上出现的裂纹。

九年来零零碎碎的梦中,我曾多次梦见这张面容,如今隔着众人的距离四目相对,他看向我,黑眸幽深,好半会儿才开口:“你诈我。”

被赐婚丑将军,大龄公主不乐意,无意摘下他的面具她改主意

那粗哑嗓音里隐隐有些委屈,我只觉得恍如隔世,好半响才大大方方点头:“是。”

根本就没有什么荒郊野岭杀了他的计策,早在前几日,我便将所有人聚集在了一起,让他们谁能毫发无伤的搞掉宋朝脸上的面具,我便给谁五千两白银,保他此生衣食无忧。

这无疑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那些人闻言各个都摩拳擦掌,眼冒绿光,我肉疼的咬牙切齿,想着要不是宋朝防我防得紧,我便自己上了。

所幸一番算计,即使故人面目全非,但还是终于死而复生的站到了我面前。

我风风火火的闯进了宫,正是午后,卫景川刚好小憩醒来,看向我的目光懵懵懂懂,刚要开口便被我狠狠一巴掌掴翻在地。

宫人们吓得寒蝉若禁,侍卫鱼贯而入,纷纷面色肃穆的抽刀向我,寒刃在前我却丝毫不惧,只是冷眼看着卫景川艰难的被搀扶着起身,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屏退众人。

我那一巴掌用了十打十的力气,卫景川疼得龇牙咧嘴,捂着红肿面颊好半响才哑声开口:“你都知道了。”

我从牙关里挤出字眼:“是。”

早在母后赐婚的那一刻我便发现了不对劲,九年前,宋秋意的死讯传来时她便将我唤入寝宫,拿出了一堆适龄公子的画像让我挑选。

当时我刚刚从南风馆被带回来,发髻散乱醉眼朦胧,随意拿起那一叠绘着俊朗少年的画像,看也不看便扔在了地上,笑嘻嘻道:“儿臣看着些人都挺不错的,要不全部送入儿臣宫里做男宠好了。”

宫人面面相觑,一个个大气也不敢出,母后却没有出声责骂,向来慈祥的面容难得带了几分不忍,叹息道:“阿云,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挨一挨就过去了。”

我拿起桌上烛台掷在那一堆画卷上,在相接的一瞬间火舌便贪婪的舔舐上了未干的墨迹,宫人们见状大惊失色,而我只是若无其事的换了一个坐姿,将耳边发丝拢到脑后,半真半假的摇头道:“我不。”

母后闻言也没说什么,只是之后再也没有帮我议过婚事。

我熬成了众人口中的老姑娘,就打算这样荒诞滑稽的一辈子过下去时,昔日的少年郎却又好端端的站到了我面前。

不仅如此,还人人都帮着他哄骗我,将我蒙在鼓里耍得团团转。

卫景川好久没有说话,他起身亲自倒了杯茶推到我的面前,低着头愧疚道:“这件事,的确是我对不住你。”

九年前父皇驾崩,卫景川匆匆忙忙间被迫即位,北齐便看准时机张牙舞爪的打了过来,所幸宋秋意带军力挽狂澜,生生的杀出了一条血路。

胜是胜了,可宋秋意也受了不小的伤,正当他哼着歌包扎完伤口又要踏上战场时,却被突然出现在军营中的卫景川给拦了下来。

这些年北齐虽然屡屡来犯,可每次都是挑着时机,所以卫景川便怀疑,在大周之内便藏着北齐安插进来的探子。

所以思考一番之后,卫景川便决定,也要派一个内应潜入北齐。

这个人必须熟知北齐人的所有手段,对北齐皇室了如指掌,而从小便和北齐对战的宋秋意无疑是一个最好的人选,所以他才不远千里的来到边关,打算亲自劝说宋秋意。

因为他清楚的知道,此事成与不成,最对不起的人,便是远在上京的我。

可宋秋意却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明知此去可能便是一去不回。于是当日他死于战场的消息便如风一般传遍了大周,临去前也只是说了三个字。

瞒好她。

我的确被瞒得很好,即使如今知道真相时心里是再如何的惊涛骇浪,也只是死死咬着牙关,许久后才哑着嗓子出声:“于是他便去了九年?”

卫景川看着我通红的眼眶手足无措,但还是叹了口气摇摇头:“不,是五年。”

在第五年时,宋秋意便被北齐给发现了,但在这五年中,被北齐安插在大周探子也被他一点一点给摸了出来,让卫景川有机会借口拔除,顺便还能借力将大周的探子给送进北齐的皇宫。

宋秋意拼死逃了出来,无论北齐人是如何的严刑拷打他也一个字都没吐出去,卫景川下了死命令救人,最终才将不成人行的他从大周交界处给带了回来。

宫里所有太医在看过宋秋意血肉模糊的身体时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整整花了三日时间才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但他还是因为伤势过重而陷入了昏迷。

长眠前,他死死抓着卫景川的手,用尽全身力气从牙关里挤出三个字:“瞒好她。”

深秋寒风瑟瑟,卫景川一直不敢抬头看我,如同小时候每一次犯错般小声道:“对不起,皇姐。”

周身是富丽堂皇的宫殿,金色地砖熠熠生辉,上好的银丝碳让屋内暖如阳春,可我却觉得一阵阵的寒意从指尖蔓延到全身,连胸腔都被冻出刺痛。

“你这个皇帝当的真他妈窝囊,荣华平安都要拿我爱的人去换。”我冷笑着一字一句道。

“皇姐。”卫景川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疲倦,只是道:“我没办法。”

身居高位之人也有难以言说的迫不得已,更何况是执掌天下的帝王。

他似乎是还想说什么,但我已经不想再听,直接大步踏出了寝殿。

马车不疾不徐的行在长街上,我眼眶通红的靠在马车角落里,时不时用袖子狠狠擦去滚下的泪珠,死死咬着牙关一言不发

馒头被我这种擦眼泪的狠劲儿给吓了一跳,但还是迟疑着问道:“公主,如今我们去哪?”

人生本来便跌宕起伏,不如意的时候更是要想办法让自己如意,我抹干净眼泪,冷声道:“去南风馆。”

于是马车掉了个头,又行向花街柳巷,听说我来后老鸨笑得牙不见眼,亲自把我迎进一间上房,我直接掏出一包鼓鼓囊囊的金瓜子丢进她怀中,馒头见状立马会意,吩咐道:“把你们这里最俊的都找过来。”

自打我上次在这里一掷千金买下十个小倌后,老鸨看我的眼神都是慈爱满满,从未怠慢过我,可如今我都待了一盏茶的时间,人却还是没有送过来。

我恶狠狠的拉开门刚想叫人砸场子,便对上了一双沉稳黑色的眼眸,宋秋意定定的看向我,迟疑着唤了一声:“阿云。”

我重重砸上门,可不出片刻宋秋意便又走了进来,自发坐到我对面。

如今他没戴面具,那道狰狞刻骨的疤痕便极其惹眼,我努力让语气变得冷漠,嗤笑道:“你不是死了么?怎么又回来了?”

他低垂着眉目,昔日那不羁放纵的少年将军,在我面前有些委屈巴巴的开口:“听说我死后你乐不思蜀,府上养了男宠寻欢作乐,我气不过,便醒了。”

“是啊。”我撑着脑袋,一字一句道:“我养的那些男宠各个都俊美非常,你这幅模样?怎么还好意思来我面前晃悠。”

这句话伤人得很,可是他却无动于衷,只是苦笑着问道:“阿云,这些年,你想过我吗?”

我火气一下子就蹿上来了,抬手想给他一巴掌,但顾及他身上的伤口,便只能起身狠狠一脚踹翻了案几。

瓷器碎裂,茶水四溅的淋了他满身狼藉,我死死盯着他,许久,才哽咽着道:“宋秋意,你怎么问得出这种问题?”

他起身将我搂入怀中,温柔的用指腹给我抹去眼泪,一如当年我崴脚了脚坐在树下嚎啕大哭时,突然从树丛间蹿出的那个好看少年,一面轻手轻脚的替我按摩脚踝,一面恶劣的将我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不同的是,他比从前收敛了许多肆意,从前那银枪白马意气风发的少年郎,终归还是不复当年。

“阿云。”他温和嗓音在我头顶响起,“我醒来的时候听说你养了男宠,其实心里还是有几分高兴,因为我一直希望的都是,即使我不在了,你也能同寻常一样平安喜乐一辈子。”

我静静的听着,轻声唤道:“宋秋意,可是我一点也不高兴。”

这九年,人人都说我水性杨花,可那些男宠被我抢回去后却是一个也没动过,只是轮流着让他们陪我用膳。

那些人同宋秋意像也不像,可当他们坐于我对面时,我便会清醒而又自欺欺人的忍不住想,若是我同宋秋意成亲了,我们理应也会是这幅模样。

如今我死死揪住他的衣摆,狠了狠心将他推开,明明眼泪鼻涕都糊了一脸,但还是凶神恶煞的将他推到墙上,一字一句道:“道理我都懂,但凭什么就是不告诉我?”

我从小身为公主,比任何人都要明白家国大义这四个字的分量,可我就是委屈,凭什么所有人都要瞒着我?

“宋秋意。”我看向他面上的刻骨疤痕,心头钝痛,“当英雄好玩吗?你是当的爽了,那你有没有想过,我该怎么办?”

大周男儿里,宋秋意曾经是最俊朗的哪一个,银枪白马的少年将军,不知是多少姑娘的春闺梦里人。

如今大半个狰狞疤痕横杠其上,他只敢伸出指尖擦拭去我面上泪痕,轻声道:“对不起。”

一整个秋冬,宋秋意都寸步不离的跟在我身后,我该吃吃该喝喝,可就是没搭理过他一句话。

那些男宠都陆陆续续自发的离开了,走前还来苦口婆心的劝我:“殿下,既然人都回来了,那还是得好好过日子。”

我翘着二郎腿听着,冷不丁问:“收了多少银子?”

一听到钱,他们纷纷眉开眼笑,顺势便道:“五百两。”

一群吃里扒外的东西。我气得让人将他们全都赶了出去,他们高兴的像是在过年一样,一个个欣喜若狂蹿得比兔子还快。

从前我难过时就拉着他们一起喝酒,为了银子各个都是百依百顺的顾着我,旁人问起时却道:“显德公主,其实也是个可怜人呐。”

这期间路行重依旧坚持不懈的来骚扰我,但每次都会被宋秋意给按着打一顿,即便如此,他依旧会用势在必得的目光死死盯着我,把我看的毛骨悚然。

最后一次我终于忍不住了,掰着他的脑袋转向皇宫,咬牙切齿道:“调戏你三个月那王八蛋不是老子,是在那边!”

一切问题似乎都解决了,可我就是没和宋秋意说过一句话,他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人一样,每天都会定时在会我窗前放一些小姑娘喜欢的稀罕玩意。

从前敢于京城纵马,最是潇洒不羁的少年郎,如今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

在除夕宫宴上的时候,卫景川当着众人的面恢复了宋秋意的身份,还给他加官进爵,封为了昌平候,宴席上众人面面相觑,却没有丝毫反对的声音。

我醉醺醺的拎着酒壶,迷迷糊糊间想要是谁敢反对,我明天就第一个打爆他的狗头。

席间我来者不拒,逮到谁就勾着肩膀往死里灌,最后只觉得眼前天旋地转,再反应过来时便已经到了宋秋意怀里。

他稳稳的抱着我穿过长廊,冬雪簌簌无声,红梅香丝丝缕缕随风而来,天地间一片寂静无声,我轻轻抬头,便对上了他清凌凌如往昔的黑眸。

轻轻扯住他的袖子,我嘟囔着道:“给本公主抱紧点啊,要是摔了我绝对饶不了你。”

他似是轻笑一声,轻车熟路的踏进我的寝宫,小心翼翼的将我放到被褥间,转身要走时,却被我狠狠扯住衣摆翻身压在了床上。

“阿云……”一片黑暗中,他有些慌乱,但我却伸手在唇边嘘了一声:“别说话。”

他果真不动了,黑眸在夜色里熠熠生辉,流淌着别样的情愫,我将头枕在他胸膛间,听着耳畔有力的跳动声,安心的闭上了眼。

远处有烟花炸开在漆黑夜空中,我突然轻声开口:“从前你备了多少聘礼娶我?”

他想了想,面上带了几分骄傲的神色,恍惚间又是从前少年:“全部拿出来可是能饶京城三圈,我娶阿云,自然要弄一个最有排面的场子。”

“好。”我应道,顿了顿,却是又补充了一句:“那明日,你便来提亲吧。”

没办法,山不就我我自就山,嘴上说着不在意,但宋秋意依旧会忍不住自卑他如今的模样,明明心里喜欢的要命,但却连一句成亲都不敢提。

黑暗中,他的指尖轻轻穿过我的长发,过了许久,才颤抖着说了一个字。

“好。”

远处喧嚣离我而去,我渐渐坠入沉沉梦中,梦里是十六岁的上京初春,银枪白马的少年欢喜着给我簪上一根莲花发簪,以满城海棠为聘礼,让我与他一生共白头。(原标题:《迟迟秋意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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