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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开学季,每年这个时候都会碰到些冷不丁的提问,常常有招架不住的感觉。如“为什么这种蔬菜明明是绿色的,但中国人叫它黄瓜呢”?又如“明明是馍夹肉,为什么叫肉夹馍呢”?还有“江、河、湖、海,左边都有三点水;书上说这个偏旁一定有水,那么沙漠两字也用这个偏旁又如何理解呢”?类似的提问者,都是热爱中华文明的海外留学生;而他们的汉语水平其实已经不一般了。

但是,任何一位资深的复旦文化交流学院的汉语老师,要回答他们的类似问题还是很具有挑战性的。因为生长环境完全不同,通常中国人或者在中国生活的时间足够长了,绝对不会这样思考和提出问题的。我不想回避这些初来乍到者也许疑虑许久才鼓足勇气提出的问题,哪怕他们的提问像职业西方记者那样尖锐;我也曾和同事们说过,不能让这些海外青年才俊在中华文明的故乡找不到归属感。

我决心回答上述三个富有代表性的问题,不断地请教专家、探寻学理、品味史料,并且和提问者面对面沟通了解其学习汉语的初心和经历。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和留学生们一起接近了中华文明的童年和中外文化交流的活水源头。如黄瓜疑问的提出者是总爱课外钻研的土耳其留学生耶律仁亮,特别喜欢刨根问底。我们一起研究,知道了世界黄瓜的原产地有两个地方:一个是现在的孟加拉国,另一个就是涉及土耳其的地中海沿岸,罗马帝国时黄瓜就已经成为家庭食材。也就是说在中国,黄瓜和西瓜一样都是通过文明交流才引进的。那么,黄瓜是如何来华落户的呢?历史学家告诉我们,这是古代丝绸之路业绩。汉朝的商业驼队把中原的商品在西域卸货且销售之后,把黄瓜的种子连同种植的土壤一起带回;路上先开的花就是黄色的,漫漫长途到达中原之后黄瓜也变老变黄;这,就是初见。

英国留学生易梓星是位眼神明亮的黑皮肤女生,经过旅行品尝了肉夹馍,一方面赞不绝口,另一方面疑问也就迅即抛出了。我向她解释,肉夹馍的主产地自然是陕西,地方志上的记载是“肉,夹于馍”。这是书面语;在古汉语语法上则是宾语前置。而老百姓的口语不会这么文绉绉,加上陕西人基本上都是急性子;也就随口叫做“肉夹馍”了。肉夹馍制作简洁也保证营养,很适合古代行军作战的需求;因此,当秦国军队实现了统一之后,肉夹馍也就流传到了中国各地。她后来又理解为“肉夹馍就是中国的三明治”,这比喻我觉得很恰当。三明治,本是英国东南部一个小镇的名字,因十三世纪当地贵族喜欢简餐而成;后来伴随着英国军队到处殖民而流传到世界各地。肉夹馍的流行范围,还证明中国从不扩张。

琢磨“三点水”偏旁的,是活泼的哈萨克斯坦姑娘小娜;她还制作抖音来广求答案。我和她推敲“沙漠”两字,她明白了,“沙”实际上是会意字;少了水,就是“沙”。“莫”,则相当于英语单词“not”;还有被迫的失去、被动的拒绝等语义;失去了水的土地,自然就是“漠”,哈萨克斯坦就有很多可以被称为“漠”的国土。小娜,自然有点不甘心。后来她又发现在中国投资者的积极帮助下,其好多故土大漠引水建成了绿洲新家园,这也就是她理解的新丝绸之路。

有了这些答案之后,我不再担心留学生们职业记者般的尖锐提问了,也许他们以后就是讲好中国故事的各国职业记者,但我也深深地意识到,作为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的老师,哪怕你资历再深都应该不间断地加强自我修养,尤其历史和文化是汉字之母。无论天有多长、地有多久,作为中国人的我们都不应该遗忘母亲的容颜。否则汉字岂不就成了孤儿,就像没了水的沙漠;又有啥本钱去交流呢?(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