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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好自己把香蕉吃了。吃得狼吞虎咽。赵姐换了双拖鞋从卫生间走出来,在给茶几上的水仙花换水。“这个案子很快就会破的。”她蛮有把握地对金志炯说,“破这样的案子并不难。凶手本身也就是个大傻瓜。”当下次金志炯再从园艺场回家来的时候,她变得非常轻松地告诉金志炯说:“案子破了。”

“什么案子?”

“超市旁边防空洞的那个碎尸案啊。”

她显得吃惊,她病人的儿子怎么把如此重要,这么大的一桩事情给忘了。他发觉,母亲和赵姐两个人,好像一直都在关注这个可怕案子的进展情况。她每天上街,除了买菜买药,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责,也是义务,必须把案子的来龙去脉打听清楚——猜想母亲偷偷付她钱——她们任何蛛丝马迹都不肯放过。杀死残疾女人的就是个傻子。平时穿件从垃圾箱拣到的草绿色衣服,戴顶同样是拣来的大盖帽,帽子上缝着个铜钮扣,腰间扎根人造革皮带的那家伙。金志炯想起来了他挺爱干净。十次回城里,有六七次都看见过他随时随地提一根铁棍,样子并不太凶,看到狗就打杀,好像他与狗是前世的仇家。他把死狗提去卖给火锅店。确实是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这个人了,金志炯勾头仔细想。

“死了。”赵姐幸灾乐祸说。

“谁死了。”金志炯问。

“那个傻子呀。就是爱拿铁棍打狗的那个人。狗都怕他,好多狗老远看到他就躲,比见到阎王还怕。他身上有一股狗血味。带杀气。狗知道的,闻得出来。他就是碎尸案的凶手。”

他把残疾女人弄到防空洞,有可能是打死了再扛去的。这个傻子强奸了她,在碎尸上发现了精斑,赵姐说的是脏东西。然后,他把尸体肢解了。他曾经多次看见过屠夫杀狗。金志炯也跟她们一样想法。

“他就是精神病,不会判死刑的。”

“所以,才听说有人把他骗到郊外的小树林,把他打死了。”

“好可怕。”

“是应该结果他的狗命。”

“谁干的?”

“不知道啊。”她犹豫不决又判断说,“应该是公安吧。”

“可能不?”金志炯困惑。

“只有他们才有权利。”

“你别造谣,”母亲听见了,这会儿,她耳朵突然又不聋了。“怎么可能不经过审判。”

“街上好多人都压低嗓门这样子说。”

“别传谣。”妈妈叮嘱。

“恐怕,我想并不是谣言。”

“何况他是个傻子。”金志炯说,打了个塞战,“那就随便一棒打死了?”

“除此你能够有什么办法呢。你说!他活起还可能更多人遇害。你想个办法。”开头她也低声,这时提高嗓门,保姆赵姐冷笑着冲她说,“又不是第一次。是头一次发生吗?上回他就把一个中学生强奸过,还有一回,是个挑菜卖的老太婆。我记得回来告诉你过的。法律真拿他这种人没法子。”

他妈辩不赢保姆。

看得出,妈妈拿赵姐实际上也无可奈何。

她每一次都那么理直气壮。

“这种人本来就应该永远关起来的。”妈妈皱紧了眉头说。

她皮肤白得可怕。

“谁来养他,又找谁侍候他。”赵姐说,“那他就比我还幸福太多了。”


有一次金志炯在火车站旁边通达饭店背后下了长途中巴车,走路挤过去坐十七路公共汽车,这是开到大营坡去的。母亲家在中途,新印厂,聋哑学校对面的一条小巷子里,在宝山师范大学下车当然也可以,但要走过随时都拥挤不堪的十字交叉人行天桥。桥上是小铺面,通道也只有米把宽。失火的话,所有人不被烧死,也会被踩死。他经常这样去想。每一次经过金志炯都会产生浓烟滚滚的幻觉。他立马加快了脚步。上午十点,金志炯从他的园艺场回来,正好错过了高峰时段,又没有火车到站,公交车上不挤,前后座位上包括他在内,总共也只有五个人。司机还没忙上车,身穿蓝色工装的司机还站在站台的铁栏栅内,跟一个女司机色眯眯地聊天。在调情。

穿橘红色马褂,烫着蜷发的清洁工拿塑料长把扫把,一个带长把的铁皮撮箕,在车厢后部往前面慢腾腾走着正搞卫生,也就是两三个纸团,有份看过了被搁在座位上的《贵州都市报》,还有一份叫《男性》的性病医院广告杂志。开始的时候金志炯没看见,等瞧见想把报纸拣来看,但清洁工手脚更快,他才在心里动了一下报纸已经被她收走。她马上一扭身下车了。

从前门上车来一群叫花子,七八个人,都是小男孩,纷纷抢座位。其实根本都不用抢,到处是空座位。司机在站台上喊:“你们几个人谁丢钱啊,别叫我抓住。”他们就又站起来走过去丢钱。

车下还有人没上得来,一只手抓住车门。“谁来帮我一把!”他大叫大喊。

“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