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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书店淘书,因为是负一层,很安静,人还稀少,常常只一两个顾客。我从架子上抱来一厚摞子«小小说选刊»,坐在木靠椅上,耐着性子,一册一册翻阅,最后挑下了这两期。

1986年第1期

理由1。封面颜色鲜亮,大色块厚实,黄色和橙色为主色调,给人以温暖感。


理由2。有两位名家的作品。航鹰,小说得过全国奖,以«地毯»点了头题。一位教授住二楼,出书得了一大笔稿费,他带着研究生买来厚地毯,“送”给三楼好热闹的年轻邻居铺上。“怎么是送给别人了呢?不是铺在我屋里的天花板上了么?”教授的话成了这篇小说的结尾。


另一位名家沙黾农,写了«畅销书»。他构思的灵感恐怕源于成语买椟还珠,属荒诞派小说。“我”新书的装帧设计很时尚:材料用人造革,封二设口袋装计算器,封三设口袋放薄型彩电。“我”突然死后,书发行量百万,人们只要书壳子,书的内容呢?印刷厂根本就没有印!读完小说我会心一笑,常常遇到发书,我顶多瞅一眼书名,就将书扔到柜子角落,面不改色。


1991年第1期

理由1。我发现汪曾祺的«笔记小说两篇»。有人说当代有两位短篇小说大师,汪曾祺和林斤澜,我不太认同这种说法,因为文坛短篇高手大有人在,不过汪曾祺的文笔真是好生了得。


«瞎鸟»写厨子老王心无城府,鸟友“大裤裆”提出换鸟,他说“换就换!”,没想到换来一只瞎鸟。


«捡烂纸的老头»不用说主人公是个捡破烂的,他在烤肉刘的馆子,每次只啃3张烧饼,喝一碗面汤。一次他以为别人冒犯了自己,大声叫阵,却没人理他。不久他去世,发现破席底下藏着8000块。“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这是作者之问,也是我的疑问。没有答案。


理由2。有刘国芳的«灰喜鹊»。刘是小小说圣手,佳作甚多。小说情节我就不赘述了,反正读完了,我马上联想到了汪老的经典«陈小手»。那个随从死的冤。长官先一枪打落灰喜鹊,吩咐随从过去捡。随从犹犹豫豫走过去,身后枪响了,直挺挺地倒地。随从手上还拎着那只灰喜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