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过的恐怖片「有生之年非看不可的101部恐怖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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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流行文化中,有一个名字,约等于“恐惧”。
斯蒂芬·金。
现代恐怖小说大师,经典电影播种机。
《闪灵》《魔女嘉莉》《危情十日》《迷雾》《1408》……
你的噩梦,总有那么一两个跟他有关。
如果Sir问你,这些作品中最恐怖的是哪一部?
答案可能不尽相同。
但对于斯蒂芬·金本人。
答案,有且只有一个——
《宠物公墓》。
书稿一度被斯蒂芬·金锁进抽屉,成为“禁书”。
我发现这部稿子太吓人,太令人毛骨悚然,于是把书稿锁在抽屉里,心想它永远都不该被出版。至少在我还活着时不应该被出版。
1983年迫于出版社压力这本书才重见天日,1989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
今年,它换了一副面孔卷土重来。
斯蒂芬·金本人看过后用了三个形容词:
恐怖、疯狂、成人。
P.S. 文章内容有惊吓,有剧透,爱宠人士慎入。
《宠物坟场》
Pet Sematary
电影从第一分钟就挥发出死亡气息。
森林中的大火,大火周围的死寂。
房子,车子,大门敞开,却了无生气。
车窗上的贴纸,表明这里曾住着幸福的一家人。
可现在,只留下拖动尸体的血迹。
Sir提醒你记住这个镜头。
因为只有当你看完电影的最后一分钟,才会恍然大悟它细思极恐的含义。
镜头切换,时间倒转,故事正式开始。
急诊科医生路易斯决定举家从城市搬到乡下。
那里背靠一大片森林,风景如画。
却暗藏杀机。
房子前面是一条公路,常有大货车飞驰而过,很多动物丧命于此。
当地小孩在森林里建了一块简陋的墓地,用来埋葬死去的宠物。
连名字都拼错。
“Cemetery”被写成“Sematary”。
幼稚的名字更显得诡异。
路易斯一家共有五位成员。
除了他和妻子瑞秋,还有活泼可爱的女儿艾丽,不会说话的小儿子盖奇,以及一只宠物猫丘吉。
意外很快降临。
果然此处并非宠物福地。
没过几天,丘吉的尸体就被发现在路边,血肉模糊。
如何告诉女儿,你的宠物已经死了?
又如何跟女儿解释,死亡到底是什么?
于是他们决定,就告诉女儿,猫咪走丢了。
在邻居的带领下,路易斯把猫的尸体埋进了那片宠物坟场。
阴森得吓人。
浓浓的雾气,遍地的骸骨,树上是印第安人划下符号,警告着生人勿进。
两人合力把猫葬在酸味的土里。
诡异的事情果然发生。
猫死而复生。
但,猫不再是那只温顺的猫。
它浑身散发着一股腐臭气,眼神犀利,凶狠嗜血。
看来那片坟场果然是禁地。
猫从那回了家,也带回更大的麻烦。
正当路易斯在为怎么除掉它而头疼时,意外再次发生。
还是门前的公路。
但遭遇意外的,变成了他的女儿……
路易斯再一次涉足宠物坟场。
如他所愿。
女儿,回家了。
《宠物》的故事虽然离奇,但依然改编自现实。
斯蒂芬·金的一段亲身经历。
七十年代末,斯蒂芬·金受邀去母校缅因大学做一年的驻校作家,于是一家人在乡下租了栋房子。
同样的森林、公路、坟场,女儿的猫同样被货车撞死。
他清楚记得女儿在痛失爱猫后那句气急败坏地挑衅:
“让上帝去找他自己的猫!”
没过多久,斯蒂芬·金还不会说话的儿子摔倒在路边,同时一辆货车快速开过。
还好,擦身而过。
惊心动魄的经历,触发斯蒂芬·金一系列可怕的假设:
如果,女儿的宠物猫能死而复生。
如果,自己的儿子真的被货车撞死。
如果……
不同的经历、性格、认知,造就不同的恐惧根源。
对于斯蒂芬·金。
孩子死于非命,是他身为父亲,最不能抵抗的真实恐惧。
著作等身的斯蒂芬·金,为何偏偏对《宠物》心有余悸?
归根结底,他在这次创作中,离得太近,又走得太远。
新版《宠物坟场》又在原著基础上做出重大改动。
效果,见仁见智。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让恐惧更加极端、具体。
比如,死者。
原版中,死去的是弟弟盖奇。
还不会说话,蹒跚学步(何尝不像是父母的宠物)。
新版里,死去的是姐姐艾丽。
对世界已有初步认知。
重生的她,散播的不止是伤害和噩梦。
还有来自地狱的质问。
再比如,结局。
原版,重生的盖奇大开杀戒,咬死自己生前的母亲。
路易斯狠心将儿子反杀,失魂落魄又将妻子埋在宠物坟地。
妻子重生,两人激情拥吻。
困惑的浪漫中,妻子偷偷将刀举起。
新版,Sir不剧透。
只能告诉你,绝望又残忍。
正如文章开头所说:
这是一部成人电影。
一场面向成人,血泪模糊的死亡教育。
Sir从来都认为。
一部成功的恐怖片绝不只是表演唬人的戏法。
而是讲潜藏在我们意识深处的“不可指”,具象为可指之物。
影片一处对话中的机锋不可忽略。
住进新屋的第一天,父母不得不给女儿解释旁边的坟地意味着什么。
爸爸解释,宠物和人一样,终有一死。
死后所葬,即为坟——
最终尘归尘,土归土
妈妈听到这,连忙接着话头补(纠)充(正)道——
你爸爸的意思是,虽然身体埋入地底
但灵魂还在人世间,最后升入天堂
随后,是爸爸意味深长的沉默。
可见两人分歧由来已久。
爸爸是医生,相信自然科学,认为人活的时候是个有机体,死后便会分解。
生命仅此而已。
而妈妈则更倾向于从传统宗教中找到归宿。
他们分别代表的是唯物论和唯灵论两种观点。
孰对孰错?
如果你以为斯蒂芬·金会作出结论,那就太天真了。
别忘了,他们两个人在粉饰死亡这一点上,形成了同谋。
相信灵魂永生的,没有能够释怀。
瑞秋有一段阴魂不散的记忆。
她有个姐姐,从小脊柱错位,瘫痪在床,她就用传菜的电梯给姐姐送餐。
有一次,电梯抛锚。
一声巨响。
电梯门打开,一片狼藉。
又一声巨响。
摔下来的,不止是食物。
更可怕的是,她心里一直认定,姐姐对于健康的她,是充满了恨意的。
这样的愧疚感,纠缠一生。
因为灵魂不灭。
瑞秋才会时刻感受到,有一双怨恨的眼睛,始终在某处凝视着自己。
不信鬼神的路易斯,好像没有这种困扰。
但只是表面上。
让我们回到故事的开头。
一家四口,当初为什么要从城市搬到森林?
妻子问丈夫,他语焉不详;女儿问爸爸,他敷衍带过。
只能从细节寻找答案。
路易斯搬到乡下后,到当地的诊所上班。
第一天的第一位病号,是流鼻血。
他嘴上说着“严重”,脸上写着“轻松”。
当他正在轻轻松松上班时,突然送来一个严重车祸的学生。
他的表情,不是紧张、担忧。
而是厌烦——真倒霉,今天又有的忙了。
学生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回到家,他失神落魄。
我还以为在这不会遇到什么紧急救人事件
他以为。
乡下的工作更轻松,遇到的重大事故更少,需要面对的死亡也更少。
他在逃避。
而他认为,死后的世界不需要讨论,也是在逃避面对生命的终极问题。
理性,只是他阻止恐惧蔓延的最后一道防线。
直到猫死而复活,直到女儿死于非命。
他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彻底沦陷。
死亡的虚无,终究避无可避。
不能让老天夺走我们的孩子
事实上斯蒂芬·金想说,无论唯物论和唯灵论,都无法移除我们内心深处的恐惧。
而恐怖片能做到的是。
探明它。
说出它。
释放它。
如果说我们通常害怕死亡,是“求生不得”。
而《宠物坟场》告诉你更可怕的,是“求死不能”。
与其逃避,与其执迷。
不如把死亡当成一门功课。
面对死亡,是需要终生学习的课题。
学会放手、告别。
学会在合适的时间怀念。
学会如何开始没有你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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