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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如果长期戴着面具,对自己是一个样,对公众却是另一个样,那到了最后,他肯定会被弄糊涂,分不清到底哪种样子才是自己的真正面孔。——《红字》

生活中的故事有时比小说还要精彩,但优秀的小说比生活故事更为深刻。

《红字》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青年男女通奸的故事,它是美国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

只要列出一打最优秀的美国小说,《红字》就毫无疑问的入选,这让不少人困惑不已。当然这无疑更增添了它的神秘魅力,也带给人更多深入的思考。

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又因为齐灵渥斯在海上失踪了,两年杳无音信。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在刑台上示众,白兰受尽侮辱,却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于是齐灵渥斯开始了他人生的复仇之旅。

当现代人第一次看到红字也许会震惊: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复仇:当爱与恨达到极致,爱恨的区别就消失了

霍桑写作这本书的年代已十分遥远,书中提到的17世纪新英格兰的清教徒时代更是古老。

在那个时代,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更不用说通奸了。

齐灵渥斯是一个精通医术博学多才的智者。他年事已高,面容苍白,身材略有畸形。他娶年轻貌美的白兰不是为了爱情,只是用她来温暖自己将走到尽头的生命,抚慰自己晚年的孤独。

白兰是在还不懂什么是爱情的花样年华,嫁给了这样一个相貌丑陋的老者。这样的婚姻生活对白兰是不公平的,这直接导致了白兰后来的不幸。

当他知道了白兰和丁梅斯代尔的私情后,他以医生的身份伪装成一个最可信赖的朋友,出现在丁梅斯代尔面前,表面跟他谈心,实则窥探他的内心。

一天趁着牧师沉睡,齐灵渥斯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的胸口有着和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狂喜和痛苦交织,一个复仇的魔鬼诞生了!

“遭受苦难的人在承受痛楚时并不能觉察到其剧烈的程度,反倒是过后延绵的折磨最能使其撕心裂肺。”

他利用丁梅斯戴尔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灵魂。经过他不懈的努力,丁梅斯代尔被折磨得生不如死,终于主动拉着白兰和珠儿走上刑台,向众人展示了他的罪恶,齐灵渥斯胜利了。

但是他并没有得到复仇的喜悦,他把复仇当作生活的唯一目的,如今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一年之后,他便死了。

齐灵渥斯的死亡不可避免,在任何一个社会,那些否定生活的人只会得到如此下场。

也许有的读者并不认为其林沃斯是真正的罪人,因为他本人也是受害者,他首先遭遇了婚姻的背叛,并且他死后把自己在英国和美国的遗产留给了珠儿——妻子和他人所生的孩子,让珠儿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罗素说:“你应当爱某个人,就足以使你对这个人恨之入骨。”因为爱使人嫉妒,可以让一个人成为疯子。难道恨一个人比爱一个人简单?不会啊,恨和爱,都只是在一念之间。

当爱和恨达到极致,爱与恨的区别就消失了。

但是,沉浸在恨里的人们会醒悟,自己恨了一辈子,什么都不剩了,反而遗落了太多太多的美好。

赎罪:净化灵魂的唯一途径是直面自我,而不是自欺欺人

丁梅斯代尔是一位才貌双全的年轻人,他对清教极为虔诚,一言一行都符合教义,在公众面前有着极高的威望。

正因为如此,他无法接受自己背叛虔诚信仰的事实。

与白兰的爱情改变了这一切,虽然两个年轻人相爱,是人世间很自然的事情。

当白兰被当众惩罚的时候,他忍着满心的痛苦,却没有勇气跟她一起站在刑台上,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行。

因为他害怕违反教规带来的严重后果,害怕来自公众的谴责和谩骂。

作为男人,他不能站出来承担责任,不能给受害的女人以庇护,他只是用皮鞭抽打自己,彻夜长跪和绝食,在自己的胸口烙出猩红的A字,独自一人在偏僻或黑暗的角落里自我折磨。这种男人是不是太懦弱了?是不是太自私和虚伪?

与其说他懦弱,倒不如说他受宗教思想毒害至深。但至少他是正直善良的。

最后,丁梅斯代尔在即将成为主教的前夕,走上刑台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扯开衣服,露出烙在胸前的红A字,倒在了爱人的怀里。

他死了,他用死亡实现了灵魂的自救。

人的一生谁不会犯错误?但是又有多少人敢公开承认?犯错之后能不能反省和忏悔,这也是区分一个人善恶的标尺。

近日“高管养父性侵案”在持续发酵。从网民当初的猎奇到之后的愤怒,从大家的一致声讨到事情的中途反转,让人们再次看到了人性的复杂。

鲍某企图洗白,用“现在的女儿,未来的妻子”的所谓爱情,来掩盖性侵的事实。

《财经新闻》一篇已被删除的文章更是激起了人们的愤怒,鲍某一下成了受害者,被一个14岁的少女玩弄于股掌之间;又俨然是一位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大恩人,14岁女儿是忘恩负义之人。

为了减轻罪行,也为了保留些颜面,有权势的人甚至有能力操控舆论的风向,但是心里会不会有愧疚?如果有,可不可以别用歪曲事实来自保?这样不仅让自己良心不安,对受害者无疑也是更大的伤害。

赎罪的唯一途径是直面自我,而不是企图隐瞒,自欺欺人。当然,更不是甩锅,把责任转嫁他人。

救赎:自由的灵魂在斑驳的阳光下熠熠发光

对于白兰,人们更多的是给予同情,她竟然要为自己的“一夜风流”付出一生的代价。

但是也有人说,最虚伪的人莫过于白兰。她到底真心认错了吗?她悔改了吗?

白兰的形象的复杂与丰满,让人不得不佩服霍桑卓越的思想和高超的技巧。

一方面她诚心悔过,勤劳安分;另一方面又反抗叛逆,永不屈服。

自小说开篇她被迫站在刑台上,戴上象征耻辱的红字之后,白兰一直毫无怨言地和珠儿生活在一间简陋的小茅屋里,靠终日为别人编织来维持生计,她整天穿着颜色最暗淡的粗布衣服,过着最简朴最艰苦的生活。这是她生存和赎罪的唯一方式。

她年复一年地含辛茹苦地生活着,从未向公众提出过任何要求,表达过任何怨恨和不平,她以自己的言行和美德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但是在这样一个低调温顺的外表之下,始终跳跃着一颗热情又叛逆的心。

她胸前的红字本来象征耻辱,但是她却把它绣得十分精巧,就像一件无与伦比的艺术品。她用最奢华的料子给珠儿做出了绚丽的衣服,让孩子看起来像一个遗落在人间的精灵。这是不是在展示她对清教思想的反抗呢?

最能表现白兰反抗个性的是她和丁梅斯代尔在森林幽会的情景。

在这片无人的林子里,她压抑心底的情感倾泻而出,她主动拥抱了对方,并鼓励他与自己一道远走高飞,去追求自由的生活。

她取下A字,把它抛进枯叶堆里。

她摘下束发帽,又黑又长的秀发立刻披散在肩上。她的青春、她的女性美、她的风姿绰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她不仅感染了绝望的丁梅斯代尔,也感染了一代代读者。

她绝不是一个贪图一时快乐而自甘堕落的女性,她不过是一个热爱生活,追求幸福和美的女人。

在那个年代,个人反抗社会犹如蚍蜉撼树,所以在漫长而痛苦的改造过程中,她学会了服从和行善。

但另一方面,她的思想一直是独立和反抗的,她的尊严和强烈的情感,从来没有因苦难而泯灭过。

艺术性:A字复杂的象征意蕴

A字的象征意义一直是学者们争论不休的谜。霍桑曾经把红字放在自己胸前,体验佩戴它的感觉。他说:“它是怎样被人戴的?它意味着怎样的地位,怎样的身份,怎样的荣誉,这都只是一个谜——我认为解开这个谜的希望也不大。”

有的说,A是“通奸”的首字母。白兰佩戴着它,代表罪与罚。

有的说,A是“孤独”的首字母,白兰带着孩子独自面对众人的白眼唾弃,从来没有人给她分担,她度过了孤独的一生。

有的说,A是“能干”的首字母,白兰凭着巧夺天工的针线手艺养活自己和女儿,这是霍桑向读者暗示他对白兰的同情。

有的说,A是“尊敬”的首字母,白兰的种种品格和做法值得众人尊重。

还有诸如“慈爱”“天使”“艺术”“传教士”等等单词的首字母。这个谜吸引着一代代读者来猜测,而这部作品的魅力,正在于它丰富的象征意蕴,正在于它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

小结

对我们来说,《红字》不再是两个青年男女通奸的故事,而是一部道德心理小说。霍桑像心理学家一样体会到清教徒内心的痛苦,也明白普通人深藏于心的罪恶和恐惧。

从这一视角出发,红字值得我们一读再读,如果说这部作品对霍桑和那个时代有特殊意义,那么它并不过时,它对任何时空的人类状况都有意义。

一个人如果长期戴着面具,对自己是一个样,对公众却是另一个样,那到了最后,他肯定会被弄糊涂,分不清到底哪种样子才是自己的真正面孔。

在这部优秀小说的结尾作者写到:

“真实! 真实! 还是真实!哪怕不愿意把你最坏的东西暴露给世人,那么也要坦率地让这个世界看见一些蛛丝马迹, 从此推断出你有最糟糕的一面。”

普通人的生活大多时候平凡而乏味,不过,即使最普通的人也会有“拷问灵魂”的体验:我能不能自由自在地向世界展现曾经的过错?

文/清影书房

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品味书香文化,感悟生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