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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军婚,是这么规定的。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的特殊性,众所周知。

军嫂自然也是一种特殊群体,心酸也只有自己体会。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政策作为保障,异地分居费,随军费,免费医疗,保教费等。

但是,我听到的军嫂说多更多的话语,还是:什么时候能转业,退役?

曾经有一个十一年的老班长,还有一年半,就选择转业。但是他的老婆一哭二闹三上吊,无奈之下选择了提前退役;另外有个边防营级干部,结了婚之后,妻子一直在丈母娘家居住;这也只是冰山一角。

国家也出台了军嫂考文职人员的特大优惠政策。但是你仔细推敲一下,就会发现报考要求最少也得全日制本科起步。而对于普通的士官同志来说,妻子都达不到基本条件。

军官和士官的比例在1:15左右。而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是要求军嫂也得优秀。

士官同志相对来说比较纯粹,晋升空间低。弹性比较小,但是保障不足。可以当两年,五年退伍,军嫂可以少等待,可是却从头再来,缺少收入来源。

军官同志就比较复杂一点。大部分的军官同志都是想着如何到点转业。可军官职业化层层加码,让转业成为了天方夜谭。也让很多军嫂的守候和等待成为泡影。

现如今,女性地位的逐步提高。不再囿于家庭妇女。而是拥有自己的事业,工作和生活。

很多女孩子喜欢军人,但她们是:可以军恋,但不军婚。

我听到过很多来自军嫂的声音,都是抱怨完了之后,还要继续重新一个人带娃,工作,生活。

现行机制下,晋升年限上调,初定军衔下调,转业名额的缩减。通俗的讲,就是往上爬的路程加长了,然后速度变慢了。所以军官要混成一把手的概率减小了。

有一个服役于祖国南端军官同志跟我说,他老婆是天津的,也是公职人员,孩子三岁,婆媳关系难以调节,然后现在天天逼着他转业。

而这些也是最为真是的军婚现状,所以出台保护措施:离婚只能军人说了算。

可是,她们抱怨了一阵子也就该干啥干啥了。军嫂们也是真的很可爱的人啊。

但是,请相信国家,改革的过程是循序渐进的,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肯定会出台更多利好的政策,打破这些桎梏。

让军婚也能拥有和普通婚姻一样的生活。让“军嫂”们不再有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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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图片皆来自网络)